江山市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結(jié)構(gòu),根據(jù)《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市委發(fā)〔2013〕42號)、《江山市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辦法(試行)》(市委辦〔2007〕10號)、《關于江山市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辦法的補充意見》(江組發(fā)〔2008〕13號)及《江山市人民政府關于2016年教師招聘計劃的批復》(江政發(fā)〔2016〕28號)等文件精神,經(jīng)研究,決定公開招聘部分中小學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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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  | 
 學科  | 
 計劃數(shù)  | 
 
  | 
 類別  | 
 學科  | 
 計劃數(sh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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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教專業(yè)課  | 
 電子商務  | 
 2  | 
 均衡化重點小學  | 
 語文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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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工電子  | 
 1  | 
 數(shù)學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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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計  | 
 1  | 
 英語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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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中小學  | 
 高中  | 
 化學  | 
 1  | 
 科學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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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  | 
 1  | 
 音樂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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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  | 
 社政  | 
 2  | 
 美術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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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學  | 
 語文  | 
 19  | 
 體育  | 
 1  | |||
| 
 數(shù)學  | 
 12  | 
 信息技術  | 
 1  | ||||
| 
 英語  | 
 4  | 
 培智學校  | 
 特殊教育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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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學  | 
 5  | 
 總計  | 
 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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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育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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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樂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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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術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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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技術  | 
 6  | ||||||
二、招聘條件
。ㄒ唬┗緱l件: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yè)道德素質(zhì)、專業(yè)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zhì);身心健康,體檢合格;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內(nèi)(1985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體條件:報考職教專業(yè)課和中小學信息技術學科教師崗位的要求在一年內(nèi)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延長見習期,兩年內(nèi)未取得的予以解聘;報考其他學科的教師崗位要求在2016年8月1日前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已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但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的專業(yè)學科)相符;報考學段不高于所取得教師資格規(guī)定的學段;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要求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三、招聘對象
。ㄒ唬┞毥虒I(yè)課教師: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二)普通中小學教師:具有江山市常住戶口(以2016年5月1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或江山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ㄈ┚饣攸c小學教師:具有江山市常住戶口(以2016年5月1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或江山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萍耙陨袭厴I(yè)生。
(四)特殊教育教師: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yè)生、2016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須出具師范生證明)和報考職教專業(yè)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和特殊教育教師崗位的,可不受戶口限制。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ㄒ唬﹫竺百Y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江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江山市市區(qū)云賓路18號)
3.報名方式: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nèi)直接到江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參加現(xiàn)場報名,須如實填寫《江山市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表》(見附件1,可自行下載打印),每人限報一個學段中的一門學科。報名時須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與復印件(詳見附件2報名材料清單)。
對廿八都、保安、王村、地山崗、塘源口、張村、大橋、上王、橫渡、高坂、卅二都、政棠、塘嶺小學等13所均衡化重點小學教師實行定向招聘,應聘者報名時單獨填報志愿,不可與其他類別兼報。
4.資格審查: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人員現(xiàn)場交納考務費120元(低保家庭考生憑有效證明可免交筆試費用),對報名后放棄筆試的應聘者不予退還筆試費用。
所有學科按1:2比例開考,招考計劃與報名人數(shù)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考計劃將相應核減,報名人數(shù)少于2人的不予開考。
(二)考試
1.筆試:所有應聘者均須參加統(tǒng)一組織的筆試。筆試范圍:學科專業(yè)知識占80%;教育理論(含教育法律法規(guī)、職業(yè)道德、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及課程改革等內(nèi)容)占20%。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技能測試:中小學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四門學科和職教專業(yè)課教師須進行技能測試,技能測試項目及辦法由評委確定,分值為100分。
3.面試:中小學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四門學科和職教專業(yè)課教師依據(jù)筆試成績(30%)與技能測試成績(40%)之和,其他學科應聘者依據(jù)筆試成績,按招聘學科計劃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若最后一名出現(xiàn)分數(shù)并列現(xiàn)象,則同分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職教專業(yè)課教師面試采用結(jié)構(gòu)化面試的形式,其他學科面試形式為試講,試講采用模擬情景無學生狀態(tài)上課的方式進行,備課時間60分鐘,上課時間15分鐘。
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