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技師學院2013年公開考試聘用事業(yè)單位教師公告
 
根據(jù)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1]45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就湘潭技師學院2013年公開考試聘用事業(yè)單位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shù)額及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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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位名稱  | 
 崗位類別  | 
 擬錄人數(shù)  | 
 崗位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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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別  | 
 年 齡  | 
 最低學  | 
 相關  | 
 是否專業(yè)考試  |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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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yè)理論教師  | 
 B  | 
 1  | 
 不限  | 
 35歲  | 
 本科  | 
 電氣自動化  | 
 否  | 
 非全日制本科須具有二年及以上的企業(yè)工作經(jīng)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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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yè)理論教師  | 
 B  | 
 1  | 
 不限  | 
 35歲  | 
 本科  | 
 人力資源、心理咨詢  | 
 否  | 
 非全日制本科須具有二年及以上的企業(yè)工作經(jīng)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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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yè)理論教師  | 
 B  | 
 1  | 
 不限  | 
 35歲  | 
 本科  | 
 計算機  | 
 否  | 
 具備二年及以上技工教育工作經(jīng)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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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習教師  | 
 B  | 
 1  | 
 不限  | 
 35歲  | 
 大專  | 
 汽車修理  | 
 否  | 
 非全日制大專須具有高級職業(yè)資格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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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習教師  | 
 B  | 
 1  | 
 不限  | 
 35歲  | 
 大專  | 
 機電一體化  | 
 否  | 
 非全日制大專須具有高級職業(yè)資格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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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習教師  | 
 B  | 
 1  | 
 不限  | 
 35歲  | 
 大專  | 
 焊工  | 
 否  | 
 非全日制大專須具有高級職業(yè)資格證書。  | 
說明:對于副高以上職稱,年齡可放寬到38歲以內(nèi)(1976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的)。
上述應招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diào)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報名時間、方式、要求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9月23日—10月10日。
2、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與網(wǎng)上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網(wǎng)上報名的考生可以在網(wǎng)上下載報名表,再將報名表上傳至QQ郵箱1035915194。
報考各崗位的考生,請持報名登記表、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職業(yè)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從事職業(yè)教育2年及以上或企業(yè)工作經(jīng)歷二年及以上的證明材料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件均需復印1份)、一寸免冠相片3張到湘潭技師學院人事勞資處報名。
3、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委托學院人事勞資處對報名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網(wǎng)上報名的考生的資格審查在筆試前一天進行)。
4、報名要求。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湘潭技師學院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如因個人填寫失實或有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報考者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碼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5、領取準考證時間:2013年10月11日下午
領取準考證地點:湘潭技師學院人事勞資處
三、考試事宜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該崗位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為1∶3以上方可開考。筆試、面試(試教)均采取百分制計分?荚嚳偝煽儤嫵桑汗P試×40%+面試(試教)×60%。
1、筆試方法及內(nèi)容
筆試(占考試總成績的40%):采用閉卷考試的方法。
筆試內(nèi)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教育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和時事政治,筆試結束后,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試教),達不到1:3的,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降至1:2的比例進入面試(試教),達不到1:2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筆試時間:2013年10月12日上午9點—11點
地點:學院一校區(qū)大多媒體教室。
2、面試(試教)(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試教)由考核小組負責。考核小組根據(jù)考生的學科實際組織考生進行面試(試教)。嚴格按學院統(tǒng)一制定的評課辦法和標準進行評課打分。
面試(試教)時間:2013年10月19日上午8點30開始
地點:學院一校區(qū)大多媒體教室。
四、體檢
1、按考試總成績[筆試×40%+面試(試教)×60%]=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考聘用名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總分相同以面試(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2、體檢標準參照《湖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和標準》實施。體檢不合格的,按同一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以復檢結果為準。
五、考核
由院人事勞資處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實地考核(到考生單
位或居住地),調(diào)閱人事檔案。考核工作參照《湖南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核辦法》實施,經(jīng)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在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中以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
根據(jù)公示后的考核結果,公布擬聘用名單。按招考聘用崗位和招考聘用人數(shù)分別確定入編人員,辦理聘用和相關人事編制手續(xù)。
七、紀律要求
1、參與教師公開招考聘用工作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人事考試相關規(guī)定。
2、參加考試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招考工作紀律,不得請客送禮,考試不得舞弊,否則,將取消聘用資格。
3、參考人員名單、筆試成績、試教成績、體檢名單等都必須進行公示。
八、招考工作查詢電話
湘潭技師學院人事勞資處:0731—58244977
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31-58265573
 
 
湘潭技師學院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教師報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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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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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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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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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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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歷及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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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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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校教齡或企業(yè)工作工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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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業(yè)資格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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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yè)技術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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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考何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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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lián)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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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局事業(yè)科復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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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畢業(yè)證、職業(yè)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證、身份證、從事職業(yè)教育2年及以上或企業(yè)工作經(jīng)歷2年及以上的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相片一并交人事勞資處。
